糖调节受损如何“转正”
前不久,某公司组织员工到医院例行查体,体检报告出来以后,不少员工被告知有“糖调节受损”。大家普遍对这一诊断不解其意,不知道它跟病是不是一回事,有哪些危害,是否需要治疗。
长期以来,内分泌科医生一直把主要精力放在已经确诊的及其并发症的治疗上,这种“亡羊补牢”、“重治轻防”的做法可以说是得不偿失、事倍功半。如果我们能未雨绸缪,对糖调节受损人群积极进行生活方式干预,拦截其向糖尿病发展,使之逆转到正常状态,那将具有十分重要的临床意义。
何为糖调节受损
正常人空腹血糖(指静脉血浆血糖)<6.1mmol/L,餐后(或耐量试验)2小时血糖<7.8mmol/L为正常。如果空腹血糖≥7.0mmol/L和/或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则为糖尿病;倘若空腹血糖和/或进餐后2小时血糖高于正常,但尚未达到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则为“糖调节受损”(IGR)。
糖调节受损可分为3种情况:
①空腹血糖≥6.1mmol/L,但<7.0 mmol/L,而餐后血糖正常,即“空腹血糖异常”(IFG);
②空腹血糖正常,而进餐后2小时血糖≥7.8mmol/L,但<11.1mmol/L,即“糖耐量减低”(IGT);
③“空腹血糖异常”和“糖耐量减低”两种情况并存,即IFG+IGT。
一般认为,所有糖尿病患者在其发病过程中均要经过糖调节受损阶段,糖调节受损是健康人迈向糖尿病的必经之路,糖调节受损患者被认为是潜在的糖尿病人群或糖尿病后备军。如果不加以干预,每年至少有10%以上的糖调节受损者自然转变成2型糖尿病。
糖调节受损增加大血管病变
尽管糖调节受损患者的血糖水平只是轻微升高,也没有明显的临床症状,但若不及时有效地干预,使血糖继续升高,则会加重胰岛素的分泌缺陷,大多患者最终将发展为糖尿病。因此,这个阶段亦被称为“糖尿病前期”。
有研究还发现,糖调节受损者虽然微血管病变很少见,但大血管病变如、及外周血管病变的危险性却明显增加,其发生率接近40%。这是因为大血管病变主要与高胰岛素血症、胰岛素抵抗、脂质代谢紊乱和血管内皮细胞功能异常等因素有关,而这些因素多半在确诊糖尿病之前即已存在较长时间,这就不难理解为何糖调节受损者中有不少人同时伴有大血管病变。
由此可知,积极干预糖调节受损,不仅可以减少糖尿病的发生,还可以减少大血管病变的发生。
正确看待糖调节受损
糖调节受损虽然还算不上是糖尿病,也没有明显的“三多一少”症状,但却事关今后是否会发展成糖尿病。因此,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
糖调节受损的易患因素与2型糖尿病相同。包括:①有糖尿病家族史;②或,特别是腹型肥胖者;③膳食结构不合理,主要指量、高脂肪、低纤维素饮食;④体力活动和锻炼不足;⑤有、;⑥有妊娠糖尿病及/或巨大儿(体重>4kg)分娩史者;⑦曾有妊娠并发症者,如多次早产、妊娠中毒症等;⑧有胰岛素抵抗、空腹及餐后胰岛素水平代偿性增高。
糖调节受损者由于没有典型症状,很容易被忽视或漏诊,因此,要重视对高危人群的筛查。凡是存在上述易患因素者,均应定期去医院检查,以便及时发现糖调节受损、及早采取干预措施。
“药物+改变生活方式”可逆转病情
糖调节受损属于糖尿病前期,在此阶段病情发展是可逆的,如果能够早期发现易感人群,并给予积极有效地干预,绝大部分糖调节受损者有望恢复正常。
研究发现,生活方式干预或药物干预,均可阻止糖调节受损向2型糖尿病转变。大庆糖尿病预防研究证实,对糖调节受损者进行3年左右的生活方式干预,可使其患2型糖尿病的风险降低60%左右。国外学者采用药物(二甲双胍等)干预的方法,平均随访3年,证实可使糖调节受损者患2型糖尿病的风险程度降低25%~30%。
这一系列研究结果给了我们两个重要启示:一是糖尿病的自然病程是可以改变的,若在糖尿病前期阶段给予积极的干预,能够延缓甚至终止糖尿病的发生;二是非药物干预(即生活方式干预)的效果比药物干预的效果还要好。在我国大多数居民尚不富裕的情况下,改变生活方式(即多动一点,少吃一点,勤查一点)可以说是一种最简单、最经济且有效的干预手段,值得大力提倡。
凡具备糖尿病家族史、肥胖、高血压、脂代谢紊乱、妊娠糖尿病、巨大儿分娩史等糖尿病易患因素者,均应定期去医院检查,以便及时发现糖调节受损,及早采取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