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过程中如何调整降糖药?
(1)调整更换或联合应用口服降糖药的指标:
实验已证明空腹血糖<11.1mmol/L(200mg/dl) 时,基础胰岛素水平与正常人、糖耐量低减者没有明显区别;餐后胰岛素分泌虽有下降,但不低于正常人餐后胰岛素分泌的50%,说明此时胰岛素功能尚可,不易产生酮症,可饮食控制治疗,此时若不先单纯饮食控制,而立即加用SU类降糖药容易发生。
空腹血糖>11.1mmol/L(200mg/dl)时,餐后胰岛素水平明显下降;空腹血糖>19.4mmol/L(350mg/dl)时,餐后胰岛素与其基础胰岛素水平没有明显区别,很容易产生酮症,或转入非酮性高渗,必须用胰岛素治疗。依据上述结果,一般认为调整更换或联合应用口服降糖药物的指标是:
①空腹血糖<11.1mmol/L(200mg/dl);②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200mg/dl)。治疗过程中首先要求空腹血糖<11.1mmol/L,当达到这个指标后,就设法达到第二个指标即餐后2 小时血糖<11.1mmol/L。若单纯控制饮食一个月后仍达不到上述指标者,应加口服降糖药;若服用一种口服降糖药已达最大剂量且饮食严格控制仍未达到上述两个指标者,可两种口服降糖药联合应用。若达到上述两个指标后,要设法进一步调整药物、饮食及运动量使血糖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
(2)症状NIDDM降血糖药的调整:
非型NIDDM和肥胖型NIDDM均应先使空腹血糖<11.1m mol/L,再使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当药物加至最大剂量而未达到以上两个指标时,则需加服或改用其他降糖药。若从最大量磺脲类药再需增加双胍类药或拜糖平时,则后者需从小量开始,逐渐增至最大量;反之若从最大量双胍类药再需增加磺脲类药或拜糖平时,也需从小量开始,逐渐增至最大量。
若已联合用药,空腹血糖<11.1mmol/L,但餐后2小时血糖未达到上述指标,一般先不考虑改用胰岛素治疗,可调整饮食及增加体力活动,进粗纤维食物及少食多餐等方法,使餐后血糖下降。当病情控制满意后,对采用二种药物可减少一种;采用一种药物者可以不用,根据病人情况进行反调节。
(3)有严重症状无酮症NIDDM降血糖药的选择:
对于以下情况:①体重明显减轻、消瘦;②无明显消瘦、不胖,用最大量磺脲类药治疗一周症状未好转;③空腹血糖>19.4mmol/L(350m g/dl)时;④如体胖或不瘦,一般情况良好、胸透及血、尿常规阴性,可用SU类最大量的1/2 开始,一周后无好转,速加药至最大量,一周后仍无好转者;⑤若服用最大剂量SU类药一周后,病情好转,再观察1~2周,若未见进一步好转,仍有显著症状者。
以上均用胰岛素治疗。若症状好转,症状逐渐消失,而空腹血糖>11.1mmol/L时,可加服双胍类药或拜糖平。再按无症状NIDDM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