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治疗方法
一、抗甲状腺药物
针对妊娠期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治疗,抗甲状腺药物(ATD)仍是首选。我们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甲状腺功能,并确保使用有效且剂量最低。FT4或FT4指数可维持在正常高值或略高于正常值范围内。关于PTU与孕妇使用的甲基咪唑(他巴唑),虽然两者均可用于治疗妊娠期甲亢,但PTU似乎更适合此情况。
ATD治疗之初,甲基咪唑的剂量为每日20-40mg,或PTU每日200-mg,分两次口服。若症状严重,初始剂量可提高到PTU每日600mg或甲巯咪唑每日60mg。对于妊娠28周内确诊的甲亢患者,应在医院接受治疗,以防并发症危及孕妇和胎儿。
治疗大约2-6周后,甲亢症状开始改善,脉搏减慢,体重增加。此后,应根据患者症状和甲状腺功能的改善情况逐渐减量。当甲状腺功能维持在正常水平时,如PTU每日100mg或MMI每日10mg的最低剂量。妊娠32-36周时,部分孕妇可停止服药。但对于病史长、甲状腺肿明显的患者,应继续治疗。在此期间,若孕妇使用PTU或甲巯咪唑的剂量低于每日200mg和每日20mg,新生儿一般不会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如引发胎儿甲状腺肿或甲状腺功能减退,可经羊膜腔注射L-T4,剂量为每周250μg。
二、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药
普萘洛尔是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药的主要选择,相对安全。它可能导致胎儿心动过缓、体重低、分娩期低血糖和新生儿对缺氧的反应减少。建议在短期内使用以改善症状或作为甲状腺手术前的准备。长期使用此类药物可能导致更多妊娠并发症,提高自然流产率。
三、甲状腺素制剂
联合甲状腺素制剂与ATD可能不佳,因为可能需要增加ATD剂量来治疗,而这可能导致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甲状腺肿。
四、手术治疗
对于大多数妊娠期甲亢患者,首选ATD治疗。但当出现对ATD过敏、无效或严重药物反应时,可考虑甲状腺次全切除术,手术通常在妊娠中期(第3个月)进行。手术通常是安全的,但也可能导致早产、流产或死产,因此应慎重选择手术治疗。
五、放射性碘治疗
妊娠期禁止进行放射性碘(131I)治疗甲亢。尽管胎儿甲状腺在第10周后才浓缩碘元素,但仍有可能对胎儿造成损害。意外应用放射性碘可能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在妊娠10周内禁止使用放射性碘治疗。如果意外应用放射性碘后确诊怀孕超过10周,应考虑终止妊娠。
六、甲状腺危象处理
妊娠期甲亢如未得到控制并停止治疗可能会诱发严重的并发症如产科手术、产后出血和产褥期感染等。对于这种情况应立即进行支持治疗和对症治疗包括大剂量抗甲状腺药物、口服复方碘溶液、普萘洛尔等以及广谱抗生素的使用等以防止感染和其他并发症的发生同时采取物理冷却吸氧镇静解热剂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心力衰竭等措施进行综合处理以最大程度地保障母婴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