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卵管结核的治疗方法
关于输卵管结核的治疗,其方式与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紧密相连,具体方案如下:
一、药物治疗
对于输卵管结核,药物治疗是首选方案。
1. 长期标准治疗:采用链霉素、异烟肼和氨基水杨酸钠的三联治疗,持续5至2年。病变可望吸收、稳定,达到不复发的治愈标准。由于疗程较长,部分患者症状消失后可能不愿意坚持用药,不规律的治疗往往导致耐药性,使得治疗不彻底。具体治疗方案为每日使用链霉素、异烟肼和氨基水杨酸钠,10个月后改为仅使用异烟肼和氨基水杨酸钠,或者采用短期内每周使用链霉素两次,辅以每日异烟肼和氨基水杨酸钠的治疗。
2. 短期治疗:此方案旨在快速杀灭体内各种结核菌。除了对中性环境中快速繁殖和间歇繁殖的细胞外结核菌进行消灭,还着重消除酸性环境下繁殖缓慢的细胞内结核菌。治疗方案必须选择具有杀菌灭菌效果的药物。一种短期治疗方案包括:异烟肼每日3000mg口服,利福平每日10-20mg/kg(最大剂量600mg),两种药物共同使用9个月。对于重症患者或伴随结核性腹膜炎的,采用强化方案,包括异烟肼、利福平和吡嗪酰胺的联合使用,整个疗程也是9个月。若耐药或病情严重,可在上述三药基础上加用链霉素。治疗结束后,若仍未转阴,则继续治疗,并根据药物敏感性结果更换方案。
二、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在某些情况下是必要的选择:
1. 盆腔内因结核性肿块形成且未能通过治疗完全消退。
2. 经过正规足量的抗结核治疗后仍反复发作。
3. 子宫内膜结核导致子宫内膜广泛破坏,药物治疗无效。
4. 长期存在的瘘管不愈合。
5. 已形成较大的包裹积液。
6. 对于40岁以上、盆腔肿块明显、子宫无需保留的患者。
为避免术前感染扩散和减少粘连,应在术前使用抗结核药物1-2个月。根据结核病活动情况,在清除病变后,再继续使用抗结核病药物治疗约1个月,以实现完全治愈。手术时,通常采用双侧附件和子宫全切除术。对于年轻女性,应尽可能保留卵巢功能。当输卵管卵巢形成一个大的肿块且无法分离时,应切除子宫和附件。若卵巢未出现酪状坏死或脓肿,可考虑保留卵巢。由于生殖器结核病引起的粘连通常广泛而致密,因此术前应口服肠道杀毒剂并清洁灌肠。术中应注意解剖关系,避免损伤。
以上就是关于输卵管结核的治疗方式,希望每位患者都能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