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照护之路,是情绪勒索或转机?
健康知识 2023-05-28 21:30健康知识www.tangniaobingw.cn
唯有牺牲自己,每件事才能圆满?
B小姐(四十岁)的工作是照护管理师(care manager),负责协助受照护者拟定照护计划,并居中与照护机构协调。这项工作可说是照护业界的核心,但B也曾有过照护离职的经验。
她的父亲在五十九岁的时候,被诊断出罹患早发性失智症(Early onset dementia),照护时间迈入第九年。得知父亲生病时,B才三十一岁。比父亲小两岁的母亲是主要照护者,她为了专注照护而辞去了工作。
年长三岁的姊姊,结婚后居住在外县市,B一个人住在老家附近,每周有两、三天回老家探视,周末或假日则回家和两老一起度过,帮忙照护。
之后,在B三十五岁时,母亲罹患了癌症,情况相当危险,必须紧急住院。「我很担心妈妈,想待在医院陪同照顾。但留在家里的爸爸该怎么办?」B当时脑筋一团混乱,整个人已经慌了,于是她马上决定离职。
其实就算不辞职,只要向任职机构提出申请,即可取得一年五天的家庭照顾假(按台湾《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一般企业的家庭照顾假,日数得并入事假计算,全年以七日为限),以及一年总计九十三天的「照护留职停薪」。除此之外,还有提供病患入住短期设施、或请求生活协助的短期照护(short stay)。(按台湾尚无上述两项规定,劳工若因个人因素申请留职停薪,雇主保有准驳权。)
B身为照护专家,清楚这些重要信息,但那个时候,她根本没有多余的心力冷静思考。更重要的是,住院的母亲对B 说「妳赶快把工作辞了,回老家专心照顾爸爸,这样对大家都好。」B的姊姊和叔叔、婶婶们当时也在场,尽管没人出声附和,但当下那种「唯有这么做,事情才能圆满」的氛围,却无声的催促着B非得离职、全心照料家里不可。
事后回想起来,B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我可以半点迟疑都没有就决定离职。」半年后,B的母亲出院居家疗养。那个时候,B已申请成为父亲的成年监护人,加上母亲的病情渐渐稳定,于是B前往当地的镇公所应征,希望就业。
照顾病父,意外修复破裂的家庭关系
B在镇公所找到了新职务,担任社会福利人员。由于是临时雇员,采时薪制,也没有奖金可领。和前一份工作相比,收入虽然大幅减少,但B还是欣然接受,因为她希望能尽早重回职场。B离职期间持续了九个多月,这段日子对她而言实在太漫长了。这其实和她过去的经历有关,社福工作必须灵活运用各项社会制度,一旦远离职场,便有种遭到遗弃的错觉。
为了照护失智的父亲,全家人和出嫁的姊姊闹得不太愉快,随着B的离职,两人的关系更是水火不容。也许就姊姊的立场来看,B自愿成为父亲的成年监护人、辞职为老家奔波的行径很愚蠢。之后,父亲的失智症恶化,众人束手无策之下,只好将父亲送进精神科病院。
下面分享照护不离职的核心观念!
住院四个月后,父亲转往失智症老人团体家屋(group home,提供少数失智长者与病友同住,彼此互相协助、借此增进交流的场所)(按台湾也有同样的服务,见附录二)。放弃父亲的居家照护,不管对B或母亲而言都相当纠葛,充满了罪恶感。奇妙的是,父亲离家入住精神病院、家里稍微松了一口气的期间,姊姊正好产下第三个孩子。癌症病情已稳定的母亲,便主动表示自己愿意帮忙照顾外孙。
B的母亲之所以愿意放下成见,或许是在她自身罹癌、眼见丈夫饱受病痛折磨后,对生命有了更豁达的体悟。母亲也许不希望自己的人生以一个「哀伤的照护者」作结,故提出了这个建议。
眼见母亲主动跨出了一步,B更加确信放弃父亲的居家照护、将他送进团体家屋,是个正确的决定。家里和姊姊之间的关系,也因为新诞生的外孙而逐渐好转,过去一言不合就爆发冲突的场面也不再出现。
「这个新生命拯救了我们全家。」B笑着说。
亲情的包袱,往往是情绪勒索
家人生病了,抛下一切、专心照顾是理所的事。这种传统观念至今仍根深柢固。尤其是B居住的乡下地方,更是比市区来得封闭。尤其「照护本来就该由女人负责」、「这是媳妇的天职吧?」之类的落后思想,在某些老一辈身上更是屡见不鲜。
这种由亲情包袱(实为偏见、霸凌及情绪勒索)造成的照护离职最棘手。实际上,照护会因患者的病情、家族结构、经济状况等因素而出现差异,十个人就会有十种状况。所以, 把特定的观念或概念强加在他人身上并不合理,周遭的人只需要默默支持当事人(照护者)的决定就够了。
在B的案例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她母亲决定放下成见、重新修补与大女儿的关系。 照护往往都会以被照护者为优先,你不需要牺牲自己、以极尽悲伤的角色走完人生一哩路。总而言之,照护者必须以自己的人生为优先,这也是照护不离职最重要的核心概念。
该文章《亲人照护之路,是情绪勒索或转机?》由网友『嫌淡超人i』投递本站,如果您觉得该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和站长联系处理!另:该文内容未经本站核实,仅供参考,请读者自行研判!
B小姐(四十岁)的工作是照护管理师(care manager),负责协助受照护者拟定照护计划,并居中与照护机构协调。这项工作可说是照护业界的核心,但B也曾有过照护离职的经验。
她的父亲在五十九岁的时候,被诊断出罹患早发性失智症(Early onset dementia),照护时间迈入第九年。得知父亲生病时,B才三十一岁。比父亲小两岁的母亲是主要照护者,她为了专注照护而辞去了工作。
年长三岁的姊姊,结婚后居住在外县市,B一个人住在老家附近,每周有两、三天回老家探视,周末或假日则回家和两老一起度过,帮忙照护。
之后,在B三十五岁时,母亲罹患了癌症,情况相当危险,必须紧急住院。「我很担心妈妈,想待在医院陪同照顾。但留在家里的爸爸该怎么办?」B当时脑筋一团混乱,整个人已经慌了,于是她马上决定离职。
其实就算不辞职,只要向任职机构提出申请,即可取得一年五天的家庭照顾假(按台湾《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一般企业的家庭照顾假,日数得并入事假计算,全年以七日为限),以及一年总计九十三天的「照护留职停薪」。除此之外,还有提供病患入住短期设施、或请求生活协助的短期照护(short stay)。(按台湾尚无上述两项规定,劳工若因个人因素申请留职停薪,雇主保有准驳权。)
B身为照护专家,清楚这些重要信息,但那个时候,她根本没有多余的心力冷静思考。更重要的是,住院的母亲对B 说「妳赶快把工作辞了,回老家专心照顾爸爸,这样对大家都好。」B的姊姊和叔叔、婶婶们当时也在场,尽管没人出声附和,但当下那种「唯有这么做,事情才能圆满」的氛围,却无声的催促着B非得离职、全心照料家里不可。
事后回想起来,B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我可以半点迟疑都没有就决定离职。」半年后,B的母亲出院居家疗养。那个时候,B已申请成为父亲的成年监护人,加上母亲的病情渐渐稳定,于是B前往当地的镇公所应征,希望就业。
照顾病父,意外修复破裂的家庭关系
B在镇公所找到了新职务,担任社会福利人员。由于是临时雇员,采时薪制,也没有奖金可领。和前一份工作相比,收入虽然大幅减少,但B还是欣然接受,因为她希望能尽早重回职场。B离职期间持续了九个多月,这段日子对她而言实在太漫长了。这其实和她过去的经历有关,社福工作必须灵活运用各项社会制度,一旦远离职场,便有种遭到遗弃的错觉。
为了照护失智的父亲,全家人和出嫁的姊姊闹得不太愉快,随着B的离职,两人的关系更是水火不容。也许就姊姊的立场来看,B自愿成为父亲的成年监护人、辞职为老家奔波的行径很愚蠢。之后,父亲的失智症恶化,众人束手无策之下,只好将父亲送进精神科病院。
下面分享照护不离职的核心观念!
亲人照护之路,是情绪勒索或转机?
住院四个月后,父亲转往失智症老人团体家屋(group home,提供少数失智长者与病友同住,彼此互相协助、借此增进交流的场所)(按台湾也有同样的服务,见附录二)。放弃父亲的居家照护,不管对B或母亲而言都相当纠葛,充满了罪恶感。奇妙的是,父亲离家入住精神病院、家里稍微松了一口气的期间,姊姊正好产下第三个孩子。癌症病情已稳定的母亲,便主动表示自己愿意帮忙照顾外孙。
B的母亲之所以愿意放下成见,或许是在她自身罹癌、眼见丈夫饱受病痛折磨后,对生命有了更豁达的体悟。母亲也许不希望自己的人生以一个「哀伤的照护者」作结,故提出了这个建议。
眼见母亲主动跨出了一步,B更加确信放弃父亲的居家照护、将他送进团体家屋,是个正确的决定。家里和姊姊之间的关系,也因为新诞生的外孙而逐渐好转,过去一言不合就爆发冲突的场面也不再出现。
「这个新生命拯救了我们全家。」B笑着说。
亲情的包袱,往往是情绪勒索
家人生病了,抛下一切、专心照顾是理所的事。这种传统观念至今仍根深柢固。尤其是B居住的乡下地方,更是比市区来得封闭。尤其「照护本来就该由女人负责」、「这是媳妇的天职吧?」之类的落后思想,在某些老一辈身上更是屡见不鲜。
这种由亲情包袱(实为偏见、霸凌及情绪勒索)造成的照护离职最棘手。实际上,照护会因患者的病情、家族结构、经济状况等因素而出现差异,十个人就会有十种状况。所以, 把特定的观念或概念强加在他人身上并不合理,周遭的人只需要默默支持当事人(照护者)的决定就够了。
在B的案例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她母亲决定放下成见、重新修补与大女儿的关系。 照护往往都会以被照护者为优先,你不需要牺牲自己、以极尽悲伤的角色走完人生一哩路。总而言之,照护者必须以自己的人生为优先,这也是照护不离职最重要的核心概念。
该文章《亲人照护之路,是情绪勒索或转机?》由网友『嫌淡超人i』投递本站,如果您觉得该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和站长联系处理!另:该文内容未经本站核实,仅供参考,请读者自行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