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拿人员执业 卫署:遵七不三要原则
卫生署原本规定今年5月1日起,推拿人员必须全面退出中医院所,也不能再使用「推拿」的字眼,不过最新的会议结论调整了政策方向,卫生署今16日指出,推拿人员只要遵守「七不、三要」原则,可继续从事现有业务。
传统整复推拿人员目前没有国家考试认证,多由各地工会开班授课,卫生署要求未来在中医诊所内执业,要遵守「七不三要」原则。(图片/中华民国传统整复推拿师职业工会全联会网页)
卫生署长邱文达今到立法卫环委员会进行专案报告,他表示将推拿人员与中医医疗区分的原则不变,目前明确将推拿行为分为2种,由中医师亲自执行、具有医事疗效的行为属「中医伤科推拿」,至于「传统整复推拿」属非医疗行为,由非医事的推拿人员执行,不能申请健保给付。
副署长赖进祥表示,上周的开会结论是,推拿人员可继续从事现有业务,但必须遵守「七不三要」原则,「七不」包括不得从事医疗行为、不得宣称有疗效、不得刊播医疗广告、不得申请医疗费用、不得调剂药、不得销售药品、不得以此做为不正当方法招揽病人;「三要」则是推拿人员的衣服和医师人员有区隔、从事业务时要配戴识别证、推拿地点和中医诊所的出入口与动线要区隔。
中华民国传统整复推拿师职业工会全联会理事长刘通明指出,推拿是一种苦劳,中医师多半不愿意亲自执行,推拿人员仍够持续在院所内提供服务,的确有其必要性,他强调推拿人员的确不是医事人员,卫生署提出的原则多数很合理,工会可以接受。
唯一还有争议的部分,则是推拿地点和中医诊所的出入口要区隔,刘通明表示尤其租金较高的大台北地区,难以落实独立门牌,这部分上次会议也没有结论,工会的立场是希望做到区隔动线即可,让民众明确知道哪边是中医诊疗区、哪边是自费推拿区。
不过卫生署和传统整复推拿师职业工会全联会有共识,未来要推动推拿人员的证照考试,让这项技能有国家的认证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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