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2孩7年后男方诉返还彩礼

生活百科 2023-12-26 17:10生活常识www.tangniaobingw.cn
        今天糖尿病网小编就来跟大家聊聊同居生2孩7年后男方诉返还彩礼。近日,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良口法院发布一则案例。吴兴与石香于2015年相识,年底举办婚礼后同居,婚后双方因年龄问题未办理结婚登记。2016年和2018年,石香先后生下两个女儿。
        去年,双方感情破裂分居至今,并因子女抚养问题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大女儿由吴兴抚养,二女儿由石香抚养。但双方今年再次闹上法庭,吴兴认为石香在婚礼时收取7万余元彩礼费,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女方应予以返还。吴兴起诉前妻石香时向法庭列出彩礼清单:现金13000元;猪肉19560元;黑米饭、糍粑11100元;鸡鸭7436元;水果2500元;插秧送彩礼现金11000元等,彩礼共计70496元;2015年女方家建新房,男方先后投劳投工174天,按200元/天共计348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当事双方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办理结婚仪式后共同居住生活长达7年之久,并且生育了两个女儿,已实质上具备“夫妻之实”。且石香为吴兴生育两名子女付出较多,从妇女权益保护、当地婚嫁风俗,以及公平角度出发,男方要求返还礼金不予支持。
        承办法官介绍,法院给予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需符合以下几个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其中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023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举行“推进移风易俗 治理高额彩礼”新闻发布会,发布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节选要点:三是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目标,统一涉彩礼纠纷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关于返还彩礼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了三种可返还情形,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彩礼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未办理结婚登记却按照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以及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较短等情况,无法适用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如何返还成为难点。
        本批典型案例聚焦审判实践中的共性问题,明确处理涉彩礼纠纷的三项原则:一是明确严禁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基本原则。二是充分尊重民间习俗,以当地群众普遍认可为基础合理认定彩礼范围。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考虑彩礼的目的性特征,斟酌共同生活时间、婚姻登记、孕育子女等不同因素在缔结婚姻这一根本目的实现上的比重,合理平衡双方当事人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是希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统一处理此类纠纷的裁判标准,加强以案释法,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倡导形成文明节俭的婚礼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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